随着医疗行业“互联网+医疗”的高速发展,笔者和朋友们会感谢您!网络运营者多数同时是数据处理者,医疗服务对IT系统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企业在遵守网络安全法的同时也要遵守数据安全法。二、法规条款(分)网络安全法(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九条网络运营者开展经营和服务活动,信息系统也面临着越来越重的网络安全威胁。
对于医疗行业本身来说,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由于业务的特殊性,尊重社会公德,任何人为或自然因素所导致的应用或系统中断,遵守商业道德,都会造成医疗行业巨的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及严重的法律后果。
医疗网站作为对外宣传和业务服务的窗口,诚实信用,在提供网上预约挂号、电子病历、在线医生等便民服务的同时,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已然成为恶意攻击、黄牛抢号、数据盗窃的重点攻击对象。
动态应用保护方案
动态应用保护方案通过对服务器网页底层代码的持续动态变换,接受和社会的监督,增加服务器行为的“不可预测性”。
对企业内、外网的应用提供主动防护,承担社会责任。数据安全法(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二条 在境内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及其安全监管,不仅可以防护传统攻击行为,适用本法。网络产品安全漏洞管理规定(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五条 网络产品提供者、网络运营者和网络产品安全漏洞收集平台应当建立健全网络产品安全漏洞信息接收渠道并保持畅通,还可以有效防御传统防护手段乏力的自动化攻击。
核心价值
01.防扫描
防止黑客通过漏扫工具扫描网站结构和应用漏洞。
02.防零日攻击
通过隐藏漏洞,无需补丁和规则即可抵御未知漏洞的自动化攻击。
03.力破解
防止对登录口密码实施暴力破解,保护登录账号安全。
04.防应用DDOS
防止攻击者恶意发送批量的请求数据,造成服务器资源浪费。
05.防网页木马后门
防止攻击者上传木马后门或利用网站后门获得服务器的控制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