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凌晨,被用错了地方,张勇发布女员工侵害事件的阶段调查与处理通告(截图附后)
三个处理决定:
1、曲一被开除,把整个阿里集团的跟文化拽入了泥潭。11天前,是否违法等警方调查。
2、事业群总裁、HRG引咎辞职。
3、童文红CHO记过。
三个反思行动:
1、开通专门举报通道。
2、制定《反准则》。
3、反对丑陋的酒桌文化。
这两天,阿里系的一位女员工跟上司去山东出差,家应该也看了很多热评,没有想象中的愉快旅途,我们从HR的角度谈谈这份处理决定:
一、HR的处罚合适吗?
相关HR还在调查中,反而成了一场人间炼狱。酒桌上被灌酒,张勇这次处罚是对阿里HR团队的问责,上司更是四次进入醉酒状态的女员工房间。可是直到女员工在阿里的食堂闹,侧重“表态”和“定调”,阿里巴巴的董事逍遥子才感到不可思议。死扛,属正常水平。
1、关于HRG引咎辞职。
张勇认为,总会有机会的。在阿里的管理中,HRG要承担领导责任,他们认为只有相信自己,如果一号位是第一责任人,才能让别人肯定的相信你,二号位就是连带责任。
HRG和一号位的共同失职,张勇认为是“缺少敏感度,重视和投入程度不够、没有采取主动作为,没有发挥关键决策作用”。
需要注意的是,一般在处罚规定中,“引咎辞职“是指把过失归在自己身上,当事人主动辞职,属于自责,如果“撤职”就严重多了,属于追责。最严重的是“开除”就不用说了。
我们理解,这份“引咎辞职”的处罚决定:
一从舆情的角度,让事业群“一号位+二号位”背个锅,处罚没毛病。
二往善意的角度,引咎辞职也是一种保护策略,又不是“永不录用”,如今在原岗位开展工作要面临很多困难,不如先“避避风头”。
五年前,月饼事件果断开除的5个程序员,后来4个重新入职阿里了。
2、关于CHO记过。
张勇认为,CHO带领的HR团队对人的关怀不够;缺乏应急机制;自身文化体系和能力不足。这属于体系性的问题。
家都是看过问责通报的,“记过”和“警告”是程度最轻的,有限期概6-12月。如果是“记过、降级”就有些严重了。
去年,蒋凡的处罚是“记过+降级+取消合伙人身份+取消年度所有奖励”。
所以,张勇这次对HR团队的问责处罚,处罚严重程度不高,主要是给HR团队“打板子、敲警钟”。
具体涉事的HR还在调查,根据工作失误中的主观程度,盲猜处罚免不了要“撤职”。
3、总结
看得出来,阿里高层对HR团队态度是犹豫的,没下狠手。
如果板子打得太重,这个体系的人容易“心凉”,以后更不愿意干“脏活”了;如果板子打得太轻,对外界可能没有震慑效果,对内恐怕也缺乏说服力。
这是HR群体的宿命,不只是阿里HR。
HR群体的工作动力源往往不是专业成就感,而是得到持续的器重、尊重和信任。
二、反思行动足够吗?
目前事情的反思行动,如果从外界的角度来看,明显不太够。
1、明显淡化
家可能注意到了,张勇这次长篇处罚通告,全文没有提到阿里“”,在马云时代,但凡这样的事件,都会搬出来“”辩论和思考。
有人说 ,因为这个属于违法事件,要靠边站。
我们反倒认为,企业使命、是一个组织不能倒的“旗帜”,也是公司在震荡、危机中获取共识的“最公约数”。
持续去讨论如何去处理当事人、确认事件真相,很容易陷入事件本身。
2、员工保护举措不足
张勇主张,“制定反扰准则+开通举报通道”,这两项举措的有效性不太乐观。
昨天,很多人都惊讶,张勇原来跟我们一样,也成为“信息孤岛”的“难民”,被侵害的女员工如果不在食堂发传单,如果不靠网络媒体“升堂”,这个事情可能被掩盖了。
我们不去推测,到底是谁把信息给拦下了,或是技术拦截,还是流程堵塞。
我们的结论是,当员工在企业遭受侵害、可以申诉的渠道太有限了。换个说法,面对强的组织和层层领导,员工在企业太卑微,太弱势了,太无力了。
听说,昨天有6000名阿里人联署建立某种帮助小组,这算是一种非正式的渠道。
其实,我们比较好奇的是,几十万人的阿里,委、工会、妇联,这些“正规军”都没有吗?
3、酒桌文化的反思不够
张勇表示“要旗帜鲜明的反对丑陋的酒桌文化、员工可以明确拒绝”,问题就卡在“丑陋”的定义。
“丑陋”通常都是事后定义的,聚餐吃饭前,谁也不知道要喝酒,喝酒之前,谁也不知道会喝成什么样。
我们当然不可能指望阿里成为互联网第一家“一刀切”拒绝所有“商务宴请与聚餐喝酒”的公司,这不符合现实,也不符合国情,又不是“取消小周”那种内管理,可以自己下个文件。
我们的期待是,阿里对酒桌文化的反思,就像反思“低俗”的破冰文化一样,要“脱胎化骨、刮骨疗伤”。
阿里已经不是当年那家的草根公司,可以用量的个性化、非主流标签,来彰显企业的独特性。
现在的阿里,不仅是阿里人的阿里,它是一个公众公司,阿里不仅是一个经济体,也是一个社会共同体,阿里可以有自己的态度,但要主动跟主流文化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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