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指通过专用“矿机”计算生产虚拟货币的过程。这是发改委等11委联合发布的9.24文件中对区块链行业中“挖矿”的定义。文件即出,刚好加密市场处于牛市,行业哗然。星火、鱼池、人人等矿场在9.24后相继宣布关闭境内相关业务,赚钱效应好,区块链众多媒体、网站、平台也都一夜之间噤若寒蝉,就瞄准了这里的红利,闭口不谈“矿”与“币”。
同期,但这个法案对我们来说肯定不是好事,微信朋友圈里被疯传着一张截图,税收会影响很多长期持有者的持仓动力,是关于通信工业协会分布式存储专委会秘书长辛秉谦发布的一条朋友圈:IPFS世界中没有矿机、矿池、代币,这有点像矿工卖币交电费一样,有的只是分布式存储服务器、数据中心和激励机制。这张图被很多人用来力证IPFS不在本次打击的范围内,长期持有者也会卖币去交税,但同时也有更多人认为,以保证自己一直处于获得利润的状态。因此会形成一些抛压,这只是猫换了个说法,属于利空类消息。美国坦帕市和杰克逊市两个市的市长宣布接受BTC支付薪水,被叫做了“咪咪”。
“挖矿”这个概念在多数民众的心目中,这种接受付薪的方式相当于就是承认了比特币的法定货币地位,就是通上电和网就能免费获得“虚拟货币”的一种赚钱行为。这种方式多少有点投机取巧和离经叛道,也正是这种“心虚”造成了一旦有任何政策上的风吹草动就极易对号入座,引发恐慌的根源。但其实,这是人们长期以来对“挖矿”这个词语的一种普遍“误解”。
什么是“挖矿”
挖矿的本质是激励。比如:比特币的理想是建立全球通用的电子货币,而货币的本质就是记账工具。所以比特币发行和运营的核心基础就是鼓励尽可能多的“人”来参与记账。所以“比特币挖矿”就是奖励所有为比特币网络提供算力、实现记账的“人”。再比如,IPFS的目标是建立互联互通、统一标准的全球分布式存储网络,这个目标的实现建立在尽可能多的“人”贡献出自己的硬盘提供数据存储。所以“IPFS挖矿”就是奖励所有为IPFS网络提供存储空间的“人”。
同理可推,银行为了鼓励尽可能多的吸纳储户存款,除了利息还额外奖励银行发行的“积分”作为奖励。这种行为是不是挖矿?再或者商场为了鼓励人们来消费,以及推荐亲戚、朋友到商场消费,或者鼓励宣传超市的行为,从而设定不同的“贡献值”,用户根据设定规则获得贡献值从而获得对应数量的“积分”作为奖励,这种行为又是什么,能不能算作挖矿?“积分”奖励当然不是挖矿。但如果换成“虚拟货币”呢。
“积分”与“通证”
比起“虚拟货币”,笔者认为Token(通证)这个由国内通证派创始人孟岩和元道提出的定义更为贴切。“通证”是有别于传统“积分”,在“可信任”的区块链基础上建立的价值或权益的载体。积分可以被看做通证的早期原型,而通证是积分的链改迭代产品。 具体来说,积分是由中心化机构发行的,发行机制不透明,所有权及解释权均归发行方所有。不同发行方的积分无法“跨界”使用或流通。
而通证是在去中心化的区块链网络中通过智能合约铸造和流通的,发行机制透明。通证是项目生态内某种权益或者价值的载体,用户持有的通证所有权归用户所有,无法被任何第三方(包括发行方)转移或取消。同时能够实现不同生态内的兑换或流通。 回到上面的问题,银行和商场为了激励用户在各自生态内的“贡献”发行各自的“Token”,用户通过“贡献”获得“Token”奖励的行为当然也是挖矿。因为挖矿的本质就是“激励”。围绕目标,通过发行“token”激励尽可能多的“人”参与项目生态的构建和贡献。用户通过“贡献”获得对应奖励的行为就是广义上的“挖矿”。
“机器挖矿”与其他挖矿的区别
2020年DeFi生态内炙手可热但随即一地鸡毛,最终声名狼藉的“流动性挖矿”对标的就是传统银行的借贷模式。“流动性挖矿”凉凉的原因,是Token实际价值与炙热的市场价格严重“悖离”,从而急剧产生了量泡沫然后泡沫破裂。而非挖矿本身。 BTC、ETH、Filecoin等“机器挖矿”模式相对比较平稳的原因在于生态内强的价值共识,矿工对未来的坚定看好,以及由于矿工前期的成本投入导致在行情下跌时容易产生“惜售”心理。这种“惜售心理”间歇性的为市场价格铸了“底”。从这个角度来讲,通证的发行机制及价值承载设计至关重要。“流动性挖矿”的失败一方面与此有关,另一方面也与市场的不成熟、国内相关配套和监管的不到位有非常的关系。
9.24文件打击的到底是什么“挖矿”
简单来说,价值“通证”的激励就是挖矿。辛秘书长的那条朋友圈想必就是这个意思:用户通过向IPFS网络提供“分布式存储服务器”,获得对应价值的网络“激励”。由于服务器本身对于环境、维护的要求,所以被统一托管到了“数据中心”。此“挖矿”并非9.24文件中的整治范畴。
那么,要打击的到底是什么类型的挖矿呢?1.影响国内金融稳定、扰乱金融秩序的“挖矿”除法定数字货币以外,任何以支付和流通为目的虚拟货币的发行和挖矿;一切扰乱国内经济金融秩序的,滋生、非法集资、诈骗、传销、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群众财产安全的虚拟货币挖矿。
2.影响“碳中和”实现目标的“挖矿”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对国民经济贡献度低,对产业发展、科技进步等带动作用有限,其盲目无序发展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节能减排带来不利影响的,以及一切不利于我国产业结构优化、推动节能减排、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的虚拟货币挖矿。
区块链技术与Token激励
区块链技术发源于比特币,后来这种技术被抽离出来单独立论。从此开启了区块链行业“链”与“币”的分合之争。区块链的纯技术应用当然是可以没有“币”的,这个问题无可争议。但是从生态逻辑上来讲,脱离了“币”的区块链到底还有多价值。
区块链的价值在于技术自带的 “信任”和“激励”机制,在一个没有中心化机构“发薪”的生态内,鼓励更多用户共同参与项目与生态贡献离不开“Token激励”。只是这条路任重而道远,需要市场的逐渐成熟、国内政策和监管的细化和落地。
9.24将可能成为国内IPFS项目的一次洗盘和升华,清除一些小作坊和不正规的公司,让整个行业走向规范化、正轨化。让通过操纵区块链概念从中获利的人无处遁形,只剩下那些对经济发展有价值、对社会有贡献的机构和项目。